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 办事指南

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申请流程

发布日期:2017-03-01    浏览次数:

一、学生本人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写、下载并打印好《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或《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等相应申请表格(表格内容需如实填写并打印,手填无效);

二、持申请表格到学校财经处审核学费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情况(2号办公楼113室);

三、持申请表格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建议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情况(1号办公楼521室);

四、持申请表格到应征入伍地征兵办公室审核建议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情况(联系应征入伍地武装部);

五、持申请表格到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1号办公楼215室);

六、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交申请表格和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5个环节需每年11月份之前完成)

七、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并上报省学生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11月底之前),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12月底之前);

八、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国家财政部逐级拨付补偿和代偿专项资金到学校账户(来年1月份前后);

九、学校收到该专项资金后,由学生工作处逐一核对申请学生(或其家长)提供的银行账号信息后,通过财经处将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金发放到学生本人(或其家长)提供的银行账户(来年1-2月份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