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教育科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专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结合不同时间节点开展日常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校规校纪测试、毕业生离校教育、寒暑假学生教育管理、防诈骗、防火、防溺水、法制教育等)。
(三)负责对学生的思想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等组织工作,强化典礼育人成效。
(五)负责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树立榜样典型,营造良好学风氛围。
(六)负责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
(七)负责开展考风考纪教育(英语四六级考试、期末考试、高考期间教育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本专科学生升学深造管理服务工作。
二、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学生教育、日常管理、学生奖惩、评先树优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学生日常管理的网络监控机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积极协调解决校园内影响学生人身安全和素质发展的隐患,按照程序协调处理学生的突发事件。
(三)负责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等组织工作,强化典礼育人成效。
(四)负责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师范类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非师范类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五)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生违纪处理、解除和受处分毕业生学生档案抽查工作和对外电话咨询、接诉即办平台处置等具体工作。
(六)负责学工一体化平台建设。
(七)负责《学生指南》的制作、修订、印刷及发放等工作。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定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帮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完善奖、贷、补、助、减、扶以及绿色通道、爱心超市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国家奖助学金、社会力量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资助等等资助项目的评定、审批、发放和监督等工作;
(四)负责与各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业务联系以及“校县结对”等工作;
(五)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及入库困难学生档案的建立和维护,开展诚信教育,统筹管理困难学生;
(六)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七)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审批、管理、考核、工资发放等工作,负责开发和管理校外勤工助学岗位;
(八)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校内外宣传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及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载体;
(三)负责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开设心理咨询门诊,做好个体、团体等各种形式的心理咨询工作;
(四)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学工队伍、兼职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的指导与培训;
(五)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建立重点学生的心理档案,并做好跟踪教育,做好危机干预工作;
(六)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指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社团开展活动;
(七)负责全校辅导员队伍的招聘、培训、考核、评奖评优、制度建设等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定全校学生公寓管理及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完善公寓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维修管理、文化建设、服务项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公寓三防建设、日常检查、维修改造、内务卫生、水电管理、住宿接待等日常工作;
(四)负责公寓公共服务项目招标及服务网点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寓文化建设、党团活动室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开展内务大比武、星级文明宿舍评选、优秀公寓管理员评选等工作;
(七)负责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指导与管理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接省、市就业主管部门,宣传国家有关就业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分析就业形势等工作;
(二)全面统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就业质量报告;
(三)负责生源上报、就业登记、统计分析、数据上报、档案派遣、毕业生就业跟踪、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搜集、整理、发布招聘信息及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利用学校就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班级群、抖音号等媒体平台,畅通学生就业信息获取渠道;
(五)负责各类就业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包括大型综合类招聘会、学院专场招聘会、供需见面会、宣讲会、线上直聘、直播带岗等;
(六)负责校、地、企合作,包括就业基地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国家基层就业项目实施等;
(七)培育以学校为主体的毕业生就业市场,联系对接各地市教育局带编校招、访企拓岗、用人单位注册等工作;
(八)负责开展全程化、专业化的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咨询、就业指导工作,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
(九)负责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相关老师职业技能;
(十)负责就业宣传、就业研究及各类综合类文字材料等工作;
(十一)为毕业生提供职业资格、求职技巧、实用职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
(十二)负责各学院就业工作的检查、评估工作;
(十三)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