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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18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30    浏览次数:

鲁大学字〔201814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2018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的通知》(鲁教工委通字〔2018〕10号)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候选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社会责任感。

2. 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主义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崇尚科学,身心健康,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每年均获得一等及以上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前三名研究生要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4.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5.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参选学生还需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热心助人、志愿服务、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敬老爱亲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他人的事迹。

三、申报材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1)。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为校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部分(详见附件3)。

四、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候选人推荐活动,确保推荐工作公正、公开、透明。我校将在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统一评审的基础上,评选出我校候选人2名,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委教育工委参与全省高校十大优秀学生评选。省委教育工委对高校候选人进行评审,对获奖者进行通报表彰,山东教育电视台将设立专栏重点宣传介绍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

请各学院于4月8日(周日)前确定1名推荐候选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并将获选人的《2018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2018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附件2)、2000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3,另附荣誉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公章)各一式2份报学生工作处,同时报电子版至ldu1241@163.com学校拟定于4月9日组织评审,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附件:1、2018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2、2018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

   3、典型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2018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2018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3:关于候选人事迹材料撰写的说明.doc